「肥肥」留2.4億元遺產 鄭欣宜竟曾窮到戶頭只剩104元
記者游雁双/綜合報導
香港藝人鄭欣宜是鄭少秋和「肥肥」沈殿霞的女兒,2008年媽媽去世之後,外界一直以為她接收母親港幣6000萬元(約台幣2.4億元)的遺產,搖身一變成為小富婆。事實上,她被規定要35歲以後才可以動用該筆遺產,在那之前每個月都只能從中提領港幣2萬元(約台幣8萬元)當作生活費。
▲鄭欣宜繼承媽媽沈殿霞遺產,卻要35歲以後才能使用。(圖/取自鄭欣宜臉書)
27歲的鄭欣宜痛失母愛已經6年,爸爸鄭少秋又經常外出,父女倆的相處時間有限。據港媒報導,她坦言這6年以來,除了時常自己面對孤單以外,還漸漸學會理財,就算生活再怎麼困難,也不曾求助於父親,並透露最慘時戶頭只剩港幣26元(約台幣104元)。雖然她每個月有港幣2萬元(約台幣8萬元)的生活費,但在物價非常高的香港完全不夠用,日子因此過得非常艱困,常常到月底就沒錢可用,直到2014年4月加盟蕭定一的中國3D數碼娛樂之後,工作量增加,收入也較穩定了。
據悉,沈殿霞去世之前曾和鄭欣宜在律師的見證下訂立約定,因為擔心女兒會亂花錢,所以要求愛女於35歲以後才能動用港幣6000萬元(約台幣2.4億元)的遺產,並叮嚀「要做個有用的人,要去工作,不可以偷懶!」而她過世之後,女兒變得懂事許多,也學會好好照顧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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