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男偷拍少女內褲6年後再犯 法官批「不知悔改」判7月不得緩刑

飛香港摘星 搭華航好食機

▲桃園市鄭姓男子今年4月間在桃園區某停車場見妙齡女子穿著短裙,將手機以襪子包覆後放在停車格欲偷拍,當場被女子識破報警提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男子在超商用手機偷拍少女內褲被店員發現。(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劉人豪/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男子2024在超商偷拍未成年少女內褲,被店員發現後報警,法院查出該男子在2018年也曾拿手機偷拍,認為男子不知悔改再犯,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依法判有期徒刑7月,不得緩刑。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

判決指出,莊姓男子2024年7月2日,在台南永康一家超商,看到一名當時16歲的少女在選購商品,於少女不知情下,將手機鏡頭伸至少女裙底竊錄內褲、大腿根部等身體隱私部位,經店員當場發現報警。

法院調查,莊男坦承犯行,而莊男在2018年間曾因在文具店內以手機竊錄他人下體隱私,遭檢察官提起公訴,因與被害人和解,被害人撤回告訴,判處公訴不受理。認為莊男不知記取教訓,又在便利商店內擅自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所為實應予嚴懲。

法院審酌,莊男於2018年間因前述犯行遭法院為公訴不受理判決後,不知悔改再犯,並非一時失慮而為本案犯行;莊男於2018年間偷拍後,並未自覺需就醫,且本案發生後亦未就其偷拍衝動尋求醫療幫助,直至2025年在律師建議下才開始就醫治療,難認其無再犯之虞,不宜緩刑,依法判有期徒刑7個月。可上訴。

05/09 全台詐欺最新數據

更多新聞
561 2 1581 損失金額(元) 更多新聞

※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分享給朋友:

追蹤我們: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社會熱門新聞

鉛球冠軍誘殺前女友正面曝 儀隊副社長慘亡

控AJ哥「關直播打人」 弱勢男挨揍委屈曝緣由

傅崐萁管家100萬元交保!北檢說明原因

即/台中18歲女遭前男友水果刀猛刺 搶救無效亡

網紅爸讓女兒躲UNIQLO展示櫃大便 警方出手了

林口養生館偷拍真相曝 至少10女受害

即/台中女遭前男友持刀刺胸無生命跡象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