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陳姓消防員結婚8年來,大部分時間都是外遇狀態,離婚後小三向正宮道歉揭發此事,(示意圖,非本案當事人/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黃資真/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陳姓消防員與前妻結婚多年,因前妻不滿丈夫與女性過多來往,多次爭吵後離婚,同年底小三竟向對方自揭身分,爆料與陳男婚外情長達5、6年,前妻憤而提告求償百萬,一審判賠60萬元,雙方上訴二審,高雄高分院維持原判,全案確定。
前妻小珊(化名)指控,與陳男在2013年結婚,期間對方因持續與女性過從甚密,雙方多次吵架未果,最終在2021年走上離婚之路,未料同年底小花(化名)突然找上她,自爆自己以小三身分與陳男交往長達5、6年,多次出國約會,更為愛墮胎,憤而提告陳男求償100萬元。
陳男否認與小花交往過,縱認有外遇關係,但小珊早在2021年5月就曾提及其握有外遇證據,卻遲至2023年才提告,已罹於2年時效,主張駁回。
小花出庭證稱,兩人透過交友軟體認識,自2016年起交往至2021年4月,交往期間每天用LINE聯絡聊天,每月見一次面,見面時大部分會過夜,也都會發生性行為,後來她覺得自己欠正宮一個道歉,所以在2023年7月向小珊揭發此事。
法官認為小花與陳男對話紀錄,顯見兩人關係非淺,其中小花向陳男表示月經遲遲沒來時,陳男暴怒回「去做檢查,上次叫你吃藥了,到底是怎樣」、「你他X的,快被你氣死了,什麼叫不想要吃啊?你存心就是想要懷孕啊!」。另2021年5月的錄音檔中,小珊稱自己有證人可證明外遇,然並未提及外遇對象是誰,故難推認小珊早已知道小三就是小花,因此小珊提起侵權行為請求權並未罹於2年時效,判處陳男賠償60萬元。
雙方不滿結果皆提出上訴,高雄高分院日前駁回,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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