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T-ara花英不忍了!隔12年再提「3點澄清」怒控:成員們對我施暴

記者劉宛欣/綜合報導

南韓女團T-ara一度是超人氣頂流,擁有多首膾炙人口名曲,2012年卻爆出「花英(和榮)霸凌事件」,導致團體形象跌落谷底,成員們數度喊冤,直到2017年才還給幾位成員清白,證實是花英先對工作人員態度不佳,近日前代表金光洙受訪,首度對外談起此事,再將矛頭指向和榮並向T-ara其他成員致歉,沒想到此舉卻惹怒了花英,沉默12年再度發出聲明,斬釘截鐵表示自己的確遭受霸凌。

▲和榮時隔12年再度出面澄清。(圖/翻攝自和榮Instagram)

▲T-ara因霸凌事件,一夜之間從神壇上跌落。(圖/翻攝自韓網)

花英10日發出長文,表示作為2012年所謂的「T-ara霸凌事件」的當事人,看著引起各種爭議,甚至T-ara解散,「拋開對錯不說,我對此感到自責」,對粉絲、成員們也一直懷著愧疚的心情,自己之所以12年來都保持沉默,是因為覺得有T-ara才有現在的自己,所以選擇承受著心理創傷與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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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看到前老闆如此公開地在節目上提及自己的名字,讓花英忍不住反擊「我不知道他為什麼非要曲解12年前的事件、發表扭曲的言論,所以覺得應該糾正錯誤的部分,才艱難地告訴大家我的真相」。她列出3點澄清,直言自己當年「真的被霸凌」,說她「受害者cosplay」的言論是謊言,為了融入成員們付出了努力,卻仍遭受肢體、言語暴力,而當時以為「堅持下去就會好起來」。

▲和榮時隔12年再度出面澄清。(圖/翻攝自和榮Instagram)

▲花英時隔12年再度出面澄清。(圖/翻攝自和榮Instagram)

花英2012年年腳踝受傷無法登上日本舞台,導致所有表演需重新編排,成為了事件的引爆點。她解釋聲稱自己當年向成員們道歉了好幾次,還為此向公司理事拜託,讓自己至少要上台唱一首歌,因為對加倍辛苦的成員,感到很抱歉,至於在飯店做美甲則是事實,但當時只是為了在登上舞台前修指甲,且其他成員們也經常在飯店裡做美甲,不懂為何自己做就被曲解。

▲和榮時隔12年再度出面澄清。(圖/翻攝自和榮Instagram)

▲花英看了前老闆的說法後,決定發聲。(圖/翻攝自和榮Instagram)

退出T-ara、解約當時,花英稱自己手上握有很多霸凌證據,本想開記者會批露一切,但前老闆卻提出「如果保持沉默,願意讓和榮親姊姊一起解約」,她因而選擇閉口不言,她直言「只有20歲的我認為那是最好的辦法。結果就連道歉也沒收到就退團了,到現在為止沉默了12年」。之後,看到T-ara成員們公開宣稱從未有過霸凌,自己與家人因什麼都做不了而流淚。

最後,花英向金光洙代表喊話「在節目中提及過去了整整12年的事件,甚至提及實名、完全扭曲的發言的意圖到底是什麼?」她自認沒有簽給經紀公司的自己,沒辦法與已經在演藝圈打滾40多年的金光洙抗衡,即使知道這樣的現實,但仍選擇發聲,原因就是因為自己有信心能說清楚當年的真相。

花英Instagram全文如下:

大家好,我是前T-ara成員花英。
首先,很抱歉因不愉快的事情讓大家擔心。昨天透過某綜藝節目看見了我的前經紀公司代表金光洙對T-ara霸凌事件發言,我苦惱了100 次、1000次後,艱難地寫下了貼文。

作為2012年所謂的「T-ara霸凌事件」的當事人,眼看著引起各種社會爭議、曾經熱愛的團體T-ara解散,拋開對錯不說,我對此感到自責。對喜愛T-ara的所有粉絲,和因霸凌、不和而分開的成員們也一直懷著愧疚的心情。

12年來,我作為T-ara霸凌事件的當事人,一直被貼著標籤,對各種流言蜚語沒有做出回應,這也是事實。雖然是一場喧囂的離別,但正因為有T-ara才有現在的花英,所以即使受到各種心理創傷和委屈,我也一直保持沉默。

但聽到金光洙代表出演節目的發言,我不知道他為什麼非要曲解12年前的事件、發表扭曲的言論,所以覺得應該糾正錯誤的部分,才艱難地告訴大家我的真相。

第一,被孤立的部分是事實。他說我明明沒有被孤立,卻說被孤立,說我「受害者cosplay」的言論是謊言。作為T-ara的新成員,為了不給原成員們帶來傷害,我帶著這種強迫感努力融入成員們。但原T- ara成員們在對我施暴的同時,還經常惡語相向。我之所以堅持下去,是因為當時我覺得只要我更加努力就會好起來。

第二,我在腳踝受傷後向成員們道歉了好幾次。
即使腳踝扭傷無法站在日本舞台上,我也拜託理事讓我上去哪怕唱一首歌也好。我感到很對不起,因為我而加倍辛苦的成員們,所以覺得至少要唱一首歌。

第三,我在飯店做了美甲是事實。但平時T- ara在日本活動時,經常會在飯店裡做美甲。 我接受美甲管理也是出於同樣的原因。把「指甲斷了、舞台前修指甲」說成是為了滿足我個人而做了美甲管理的說法,讓我覺得是對我無緣無故的侮辱。

T-ara解約當時,我擁有很多可以證明被孤立事實的資料,所以想透過記者會表明我的立場。金光洙代表提議說如果不開記者會、我也閉口不言的話,會讓當時在同一經紀公司的我的親姊姊也一起解約。只有20歲的我認為那是最好的辦法。結果就連道歉也沒收到就退團了,到現在為止沉默了12年。

之後,T-ara成員們出演各種綜藝節目,宣稱從未有過霸凌,這些與事實不符的立場。看著那些節目,我和我的父母因什麼都做不了而流下了眼淚。

我真心想問問金光洙代表,在節目中提及過去了整整12年的事件,甚至提及實名、完全扭曲的發言的意圖到底是什麼?
我現在沒有經紀公司,獨自一人。我也知道,我無法與40多年來一直跟在演藝界擁有影響力的代表抗衡。儘管如此,我之所以還是選擇發聲,就式是因為我有信心澄清當時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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