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歲童遭虐死歸為「不當對待」 劉致妤曝用詞差別喊話兒福

記者蔡宜芳/綜合報導

台北市傳出1歲半男嬰疑遭劉姓保母姐妹虐死,案件引發各界關注。經常參與社福活動的女星劉致妤,11日對此在社群發表看法,透露「不當對待」和「虐待」的用詞差別,也對於保母證照過於容易取得一事,呼籲應該要加上精神鑑定。

▲▼ 虐童保母劉彩萱。(圖/記者劉昌松攝)

▲劉姓保母因涉虐童致死罪嫌被聲押。(圖/記者劉昌松攝)

劉致妤在貼文中透露,曾有社福前輩問她「不當對待」和「虐待」的差別是什麼,劉致妤表示:「答案是『沒發現』與『被通報』。這不是開玩笑。」劉致妤指出,受害男童是因雙親無法照顧,才由兒童福利聯盟委託合作的保母照顧,按照規定,每月都應有社工進行家訪。雖然社工從9月到11月都有前去訪視,但12月時因保母不便而改期,「竟在12月底傳來孩子被不當對待至身亡。1個月內將孩子不當對待至死,完全沒有蜘絲馬跡可尋?!社工訪視報告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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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歲童遭虐死歸「不當對待」 劉致妤曝用詞差別喊話兒福。(圖/翻攝自Facebook/劉致妤 Shadow Liu)

▲社會局回應中稱案件為「不當對待」。(圖/翻攝自Facebook/劉致妤 Shadow Liu)

劉致妤提到,受害男童的頭骨、尾椎都受損,牙齒被打斷、指甲被拔光,甚至連生殖器都呈現焦黑,「我們的社會安全網何在?近年來由保母、托育人員本身、或是其同居人造成的不當對待事件不斷發生,何時是盡頭?」

劉致妤對於近年來保母、托育人員或其同居人造成的不當對待事件層出不窮,感到憂心忡忡,她認為,父母需要的是能安心托育的地方,政府給予再多的育兒補助津貼,也無法讓父母安心托育。她也質疑現行的保母證照制度,認為取得「托育(保母)人員技術士證」、「居家式服務登記證」並不困難,呼籲除了學科、術科、學歷的部份,也應加上申請人與其同居家屬的「精神鑑定」,要求兒福聯盟給予男童家屬與社會大眾一個交代。

▲▼1歲童遭虐死歸「不當對待」 劉致妤曝用詞差別喊話兒福。(圖/翻攝自Facebook/劉致妤 Shadow Liu)

▲劉致妤喊話希望申請保母需加上精神鑑定。(圖/翻攝自Facebook/劉致妤 Shadow Liu)

【劉致妤全文】

曾有一位社福前輩問過我們:
不當對待跟虐待的差別是什麼?
答案是「沒發現」與「被通報」。
這不是開玩笑。

新北市轉介兒童辦理出養案,由於雙親都無法照顧,兒盟委託其合作的保母照顧。按規定兒童福利聯盟每月都應該進行當面訪視。
9、10、11月社工都有前往家訪,但12月時因保母不便而改期,竟在12月底傳來孩子被不當對待至身亡。
1個月內將孩子不當對待至死,完全沒有蜘絲馬跡可尋?!
社工訪視報告在哪裡?

男童頭骨、尾椎受損、牙齒被打斷、指甲被拔光,甚至就連生殖器也呈現焦黑

我們的社會安全網何在?近年來由保母、托育人員本身、或是其同居人造成的不當對待事件不斷發生,何時是盡頭?

父母要的是能安心托育的地方,政府給予再多的育兒補助津貼,都無法讓父母安心托育。裝攝影機、看影像都是事情發生後才做的事,難道我們無法防犯憾事發生嗎?
有保母證照就安心?
「托育(保母)人員技術士證」取得並不會很困難,申請「居家式服務登記證」也沒有很困難。

這麼多年來的憾事不斷,此次事件保母與其姐妹的心態令人髮指。
希望未來在「托育(保母)人員技術士證」、「居家式服務登記證」的部份,除了學科、術科、學歷的部份,也能加上申請人與其同居家屬「精神鑑定」的部份。

兒福聯盟─孩子的守護者 請給男童家屬與社會大眾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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