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之謙電影院「盜攝幫宣傳」掀陸網論戰!本尊32字文回應了:此心光明

記者黃皓瑋/綜合報導

大陸男星薛之謙近期發行新歌《AI》,獲得亮眼成績,昨(15日)他到電影院觀賞韓寒執導的新片《飛馳人生2》,事後在微博寫下心得給予高度評價,不料卻引發爭議。原來他在貼文中加入3張電影播映的畫面,引來侵權質疑,更掀起2派網友論戰,而他本人也在稍早發文回應,直言「此心光明,亦復何言」。

▲薛之謙差點買不到車票去開演唱會。(圖/翻攝自微博/薛之謙)

▲薛之謙在微博上傳大銀幕畫面,引發盜攝爭議。(圖/翻攝自微博/薛之謙)

薛之謙昨日在微博發文,透露他到電影院看了《飛馳人生2》,大讚該片「比1(《飛馳人生1》)好看,而且非常好看,過癮~」,更自曝在現場「被熱血哭了」。不過他在貼文中一連曬出3張大銀幕照片,卻引發2派大陸網友的論戰。有網友認為盜拍原本就是侵犯智慧財產權的行為,也有人指出在電影院拍照時,手機螢幕光線會影響旁人的觀影體驗;不過有部份網友則主張「他只是好意幫忙宣傳」,也有人認為他只是把照片「發在朋友圈」、並沒有用來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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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大陸的《著作權法》第48條規定,未經著作權人同意,透過網路向公眾傳播作品,屬於侵權行為,需要視情況承擔停止侵權、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電影產業促進法》則規定,未經權利人同意,不得對放映中的電影錄音、錄影,如果被發現,現場工作人員可以制止、要求刪除甚至要求離場。其實在台灣,以電子設備拍攝、錄製電影院放映的電影,也屬於違反《著作權法》的「重製」行為,可處罰金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

▲▼薛之謙盜攝電影。(圖/翻攝自大陸「國家法律法規數據庫」)

▲▼大陸《著作權法》(上圖)、《電影產業促進法》相關規定。(圖/翻攝自大陸「國家法律法規數據庫」)

▲▼薛之謙盜攝電影。(圖/翻攝自大陸「國家法律法規數據庫」)

隨著爭議越演越烈,「薛之謙盜攝」的關鍵字一度登上熱搜榜第2名,也引發大陸網友討論,「拍下電影院播映畫面到社群平台」算不算盜攝。薛之謙本人今早也在微博做出回應,他寫下「祝你慧眼,識圖看片。本尊在謝,你在塞臉。習慣示眾,罪帶笑點。此心光明,亦復何言。」同時保留了原貼文,並沒有修改或刪除,似乎認為自己沒有做錯。

▲▼「薛之謙盜攝」登上微博熱搜。(圖/翻攝自微博)

▲「薛之謙盜攝」登上微博熱搜。(圖/翻攝自微博)

其實因為拍攝電影畫面,而引發爭議的大陸明星不只有薛之謙。范冰冰去年前往西班牙擔任國際影展的評審時,在微博寫下「工作開始了」,並放上2張在影廳內拍攝的畫面,其中1張拍下了正在播放電影的大銀幕,因此遭網友批評侵犯版權,讓她緊急修改、重傳貼文;章子怡也曾在2020年時,帶小孩到電影院觀賞陳可辛執導的《奪冠》,並拍下孩子的背影上傳微博,不料卻因為連帶拍下電影畫面而引起爭議。

▲范冰冰,保養,。(圖/范冰冰微博)

▲▼范冰冰、章子怡都曾陷入盜攝爭議。(上圖/范冰冰微博。下圖/CFP)

▲章子怡離婚原因惹猜測。(圖/C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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