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ROR演唱會事故「罰不到百萬」 23名舞者幫求情…阿MO女友傻眼
記者蔡宜芳/綜合報導
香港男團MIRROR去年7月在紅館舉行演唱會時,發生大螢幕墜落砸傷舞者的意外,其中,舞者阿MO(李啟言)的傷勢嚴重,至今仍在接受治療。該案於15日在九龍城法院再次提訊,其中兩家承辦商承認了九項指控,分別被判罰港幣13.2萬元(約新台幣54.5萬元)及港幣22萬元(約新台幣90.9萬元)。
▲重傷舞者阿MO至今仍在治療中。(圖/翻攝自Instagram/momo.lky)
該演唱會的三家承辦商在事後遭到勞工處開出罰單。案件於今日(15日)在九龍城法院再次提訊,其中兩家公司承認了9項指控。案情指出,墜落的屏幕框架是從內地購入的,而監察人員僅透過目測判斷工程是否穩固。專家認為,因框架質素差劣和安裝不當,導致屏幕墜落是一宗可預見的意外。兩家認罪的公司分別被判罰款22萬及13.2萬元。
根據《香港01》報導,被告包括舞館有限公司、協興隆舞台工程有限公司和藝能工程有限公司,其中,舞館有限公司承認了五項指控,包括未替員工購買保險、在意外發生後14天內未向勞工處通報事故,以及未確保員工在彩排和表演工作時的安全和健康,被判罰款港幣13.2萬元;而藝能則承認了四項指控,包括未確保懸掛LED大螢幕的系統安全和健康,以及在造成員工重傷的事故發生後24小時內未向職業安全主任通報,被判罰款港幣22萬元。協興隆舞台工程有限公司面臨的六項指控將於明年1月17日再次提訊。
▲阿MO因遭大螢幕砸中、頸椎爆裂,目前四肢仍無法動彈。(圖/翻攝自Instagram/momo.lky)
據控方指出,MIRROR的演唱會原定於2022年7月25日在紅館舉行共12場,24名舞者包括李啟言和羅德智都與舞館簽約,在彩排和正式演出期間表演。然而,在演唱會的彩排時,羅德智就因升降台故障而墜落受傷;到了當月28日,更發生大螢幕掉落事故,螢幕砸中李啟言和張梓峯。據悉,舞館在事前僅對舞者進行簡短的流程介紹,未有示範煙火等舞台裝置的操作,還要求舞者手動操作煙火裝置。
藝能則是協興隆的分包商,負責安裝墜落的巨型螢幕。該螢幕的框架由協興隆員工從大陸購入並安裝,監察人員僅透過目測判斷工程是否穩固。專家分析認為,由於框架品質差且承載量大,未有安裝安全鏈作為保險,導致金屬疲勞,大螢幕墜落是可預見的事故。
此外,據網媒《法庭線》報導,代表舞館的辯方在求情中指出,自2003年成立以來,舞館的董事在業內享有盛名。演唱會事故發生後,舞館的導師和23位舞者均為被告求情,唯獨嚴重受傷、仍在醫院的阿MO未撰寫求情信。對此,阿MO的女友蘇芷晴轉發報導,附上了一連串的問號和小丑符號,寫道「精彩」,似乎對於案情發展感到諷刺。
▲▼阿MO的女友蘇芷晴不滿PO文。(圖/翻攝自Instagram/soching_n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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