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敬明剛復出又爆性騷擾 男作家控半夜床上被摸:他撩起我的短褲
記者李湘文/綜合報導
大陸男作家李楓5日在微博發文,控訴知名導演郭敬明性騷擾。他透露2010年到外地工作時,跟郭敬明同住一個房間,對方曾在半夜過來撫摸他的身體,甚至說「我想給你口交」,此事在2017年爆出過一次,如今再次被李楓拿出來控訴。
▲郭敬明今年以《雲之羽》復出。(圖/翻攝自微博/郭敬明)
李楓在5日晚間發文提及當年情況:「我與他因為共同簽售而下榻在同一酒店,他邀請我去他的雙人標準間與他同住,我因為他是同行,同意了。」他們各自睡一張床,晚上聊著工作上的事,「他突然來到我的床邊,將手放在我的背部(因為我是趴著睡的)撫摸,我抓住他的手腕,示意他停止,他笑了一下,回到他的床上。」
然而,李楓指控郭敬明並沒有因此停下騷擾,「繼續聊專業上的事情,他突然又來到我的床邊,試探著試圖撩起我的短褲,我制止了他,他回到他的床上。」當時郭敬明對他說「我想給你口交」、「如果你嘗試口交,你會愛上它的」、「能被四爺看上,是那個人的榮幸」,嚇得李楓隔天就搬離房間。
▲李楓二度控訴郭敬明性騷擾。(圖/翻攝自微博/李楓)
事實上,李楓在2017年就曾爆料過一次,當時他透露有向律師諮詢過此事,但難以提告,「律師說目前中國的法律裡,同性性侵犯犯罪是空白,而且這樣的犯罪取證困難。」他只能在微博公開發文,呼籲「所有直男和GAY——一切男性也都不要靠近郭敬明」,當時曾因此被郭敬明提告誹謗,但法院審理後認為缺乏罪證,駁回起訴。
郭敬明在2020年因承認抄襲而重挫事業,淡出演藝圈3年,今年執導《雲之羽》再度復出,網友推測李楓之所以重提性騷擾事件,可能是為了阻止郭敬明重拾事業。陸網對此反應不一,有人質疑「過了這麼多年又跑微博升堂」、「想看到拿證據來實鎚」,但也有人持續聲援「性騷擾一直都難舉證,但是不代表不存在」。
【李楓2017/8/21全文】
我從小熱愛創作,渴望出版自己的小說,2008年的時候在網上看到郭敬明和長江文藝出版社一起舉辦的「第一屆文學之新全國新人選拔賽」,那時知道郭敬明抄襲案敗訴,對他沒有好感,但是看上去他依然在網路上生龍活虎,並且長江文藝出版社也拉來了許多中國著名作家加持,這兩點影響了我的判斷,參加了比賽,簽約了郭敬明公司。
之後出版了第一本書《燃燒的男孩》,開始參加簽售,那時剛好郭敬明的小說也出版,因此一起去簽售。
在四川成都的簽售,我被安排與一位工作人員一起住,郭敬明自己住一個房間,當天他說他不想一個人住,讓我和他一起住,那時我是將他當作一個前輩來看待的,那時的網路上也有關於他性取向的風言風語,但他自己從未承認過,因此那時的我不能確定。
我和他一起住,房間有兩張床,我們各睡一張。
當天晚上他就來到我的床上,把手放到我的身上,我抓住他的手腕,他尷尬地笑了一下,回到了自己的床上。
第一天就這樣相安無事了,我以為我的態度能夠讓他明白,結果第二天他仍不死心,居然還想給我口交。噁心至極。
第三天我就不和他一起住了。
他已經對我構成了性騷擾和性侵犯,曾經諮詢過律師,律師說目前中國的法律裡,同性性侵犯犯罪是空白,而且這樣的犯罪取證困難。
郭敬明的世界是一個淫亂的世界,他經常性騷擾、性侵犯簽約到他公司的男作者、公司的男性職員,據我所知的就有五個人,我不知道的就更多了,在我知道的人裡面,有一位,一個直男,一表人才,我很欣賞他,並且他當時有女朋友,有美好和穩定的生活,結果遇見這種事,他早已離職了,我為他感到可惜。
希望社會各界的朋友們能夠與我一起探討應該如何處理這些事情。謝謝大家。
【李楓2023/11/5全文】
我寫《關於郭敬明,致所有人》是根據我記憶中的兩個片段——1,他將手放在我的後背;2,他的另一個舉動和語言。 在那篇文章中,這兩個片段分別代表兩天,事實上,這兩個片段發生在同一天──也就是2010年4月1日晚間──因為時間過久,記憶模糊而誤憶。
我與他因為共同簽書而下榻在同一飯店,他邀請我去他的雙人標準間與他同住,我因為他是同行,同意了,雙人標準間有兩張床,我與他各睡一 張,夜晚就寢時聊專業上的事情,他突然來到我的床邊,將手放在我的後背(因為我是趴著睡的)撫摸,我抓住他的手腕,示意他停止, 他笑了一下,回到他的床上。
繼續聊專業上的事情,他突然又來到我的床邊,試探著試圖撩起我的短褲,我制止了他,他回到他的床上。
他說:「我想給你××(那篇文章第六段第四句最後的二字行為)」、「如果你嘗試××(同上的二字行為),你會愛上它的」、 「能被四爺(他自稱)看上,是那個人的榮幸」…
第二天,我就不再與他同住了。
此事件,準確歸類,是性騷擾。
感謝大家對我的支持,未來,我們都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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