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露明星逃漏稅3手法! 央視點名「新生代女星」網:要涼了

記者蔡宜芳/綜合報導

大陸一線女星范冰冰2018年因逃漏稅遭到封殺後,政府便對藝人是否如實納稅更加嚴格審查,後來又陸續逮到鄭爽、鄧倫等人,掀起一陣封殺潮。央視7日便針對此事,揭露明星逃漏稅的各種手法,更點名了一位新生代女星,引發網友熱烈議論。

▲▼央視揭明星逃漏稅手法 意外認證袁冰妍。(圖/翻攝自微博)

▲范冰冰、鄧倫、鄭爽等人都因逃漏稅遭封殺。(圖/翻攝自微博)

根據《央視網》報導,藝人逃漏稅的手法大概分為「陰陽合同(合約)」、「拆分合同」和「轉換收入性質」等三種。鄭爽過去因《倩女幽魂》片酬爆發的逃漏稅事件,就是利用陰陽合同,將實際獲得的人民幣1.56億元(約新台幣6.9億元)分成兩部份,其中的4800萬元(約新台幣2.1億元)列為片酬收入,剩餘的1.08億元(約新台幣4.7億元)則透過虛假合約、以「增資」的形式進到鄭爽控股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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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冰冰事件則是「拆分合同」的經典案例,她在電影《大轟炸》中實際獲得的片酬為3000萬元(約新台幣1.3億元),其中1000萬元(約新台幣4428萬元)進行了納稅申報,剩下的2000萬元(約新台幣8856萬元)則拆分到稅率較低的項目合約中,偷逃了618萬元(約新台幣2736萬元)的個人所得稅,加上少繳的營業稅及附加金額,共計730萬元(約新台幣3232萬元)

▲▼央視揭明星逃漏稅手法 意外認證袁冰妍。(圖/翻攝自微信公眾號/央視網)

▲央視揭發明星逃漏稅手法。(圖/翻攝自微信公眾號/央視網)

而鄧倫、薇婭則都是用「轉換收入性質」來逃稅,他們透過虛構的業務,將個人勞務報酬轉換成個人獨資企業的經營所得,從原本應該最高累進45%的稅率直接降為5%至35%的稅率,少繳至少十個百分點的稅款。

此外,《央視網》還特別提到因《琉璃》爆紅的袁冰妍,指出她在收入進到公司帳後,透過「變相報銷」的方式,由公司向股東本人支付與生產經營無關的消費性支出,將錢轉到個人名下,是涉嫌逃漏稅的行為。而袁冰妍對此一直都沒有做出回應,如今遭官媒點名,也引網友猜測她是否「要涼了」。

▲▼央視揭明星逃漏稅手法 意外認證袁冰妍。(圖/翻攝自微信公眾號/央視網)

▲▼袁冰妍被央視點名。(圖/翻攝自央視微信公眾號、袁冰妍微博)

▲▼央視揭明星逃漏稅手法 意外認證袁冰妍。(圖/翻攝自微博/袁冰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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