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網紅死咬廖峻再爆「找人施壓」內幕! 雪碧開戰:這事我管到底

記者田暐瑋/綜合報導

雪碧近日替資深藝人廖峻出頭,在臉書砲轟女網紅李伊妍誣陷性侵未遂,更曝光李伊妍私下找道上大哥幫忙處理的截圖,指對方在記者會前一天還找人討論如何滅火,認為疑點重重,李伊妍則是不滿喊告。對此,雪碧再度反擊,強調講的都是實話,卻遭李伊妍找人施壓要求刪文。

雪碧9日在臉書發文,透露李伊妍日前透過中間人,請雪碧前經紀人圤智雨轉達,要她不要淌渾水,把臉書文章刪掉,她不滿反擊:「但我聽了以後必須要說,我的回答,阿,我講的是事實,為什麼刪文!」並搬出憲法明訂不可要求人公開道歉,「現在法院就是不會用判決的方式,來命人公開道歉,因為違反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

▲雪碧槓上李伊妍。(圖/翻攝自雪碧臉書)

▲雪碧槓上李伊妍。(圖/翻攝自雪碧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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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李伊妍找人施壓,雪碧堅定表示:「如果這樣的事發生,造成我身心靈的損傷?感覺到恐懼不安的話,那怎麼辦呢?請問一下這個中華民國憲法法律,這是可以構成什麼法條嗎?司法資源是可以這樣亂用嗎?我雖然不是好人,但廖爸的事,我管到底!」

▲▼廖峻出院直奔律師事務所。(圖/翻攝自錦德臉書、資料照/記者謝盛帆攝)

▲廖峻遭李伊妍控性騷。(圖/翻攝自錦德臉書、資料照/記者謝盛帆攝)


雪碧臉書全文:

李小姐的番外故事

還有個故事
我在看拳上比賽時
某記者因爲李小姐原因
打電話給前經紀人圤智雨,
請圤智雨打電話給我,叫雪碧不要淌渾水,然後普先生就叫我刪文!
(之前意思複雜了,讓大家誤會,不好意思)
但我聽了以後必須要說
我的回答
阿,我講的是事實
為什麼刪文!

公開道歉
違憲
現在法院就是不會用判決的方式 來命人公開道歉
因為違反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

如果照
李小姐說的我不公開道歉就告我!
請問台灣的法律,司法民法刑法
是可以讓李小姐說不在24小時
不說公開道歉的話.就要對我提告?
(我都拿證據了,還要告我什麼)

如果這樣的事發生
造成我身心靈的損傷?
感覺到恐懼不安的話,那怎麼辦呢?
請問一下這個中華民國憲法法律
這是可以搆成什麼法條嗎?

司法資源是可以這樣亂用嗎?

我雖然不是好人,但廖爸的事,我管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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