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冠霖「最後一次發言」總結20年真相 喊話鄭仲茵:請妳放過我吧
記者蔡宜芳/綜合報導
藝人陳冠霖與前妻鄭仲茵隔空開戰,將20年前的離婚風波再次翻出,互相指控對方曾有暴力行為,引發外界議論。陳冠霖對此6日再度發文,透露這次自己最後一次回應,除了強調鄭仲茵用盡辦法讓自己身敗名裂,也向女方喊話「放過我」,不希望再被消費。
▲陳冠霖和鄭仲茵離婚20年,近來卻又再度隔空爭吵。(圖/翻攝自Facebook/陳冠霖牛仔部落格、鄭仲茵)
陳冠霖在糾結數日後,6日再於社群平台發文還原當年的「KTV事件」,他表示,當時是跟劇組一起聚會,且事先有跟鄭仲茵報備,「後面卻被莫名扣上要來抓姦的場所,也變成我跟不存在小三的約會。」他說,這些年來曾想過當初是不是就不該阻止女方歇斯底里的行為,「一個不分青紅皂白、衝進來就先潑水、謾罵、動手打人,接著拿東西要砸人的孕婦,我是不是不該去阻止她傷害別人的行為!如果當時我沒有阻止,或許今天要承受後果、被謾罵的人,是不是就不是我了!?」
▲陳冠霖日前曬出判決書。(圖/翻攝自Facebook/陳冠霖牛仔部落格)
陳冠霖表示,自己在2005年就說明過情況,因為鄭仲茵一進到KTV包廂就失控攻擊,所以他才打一巴掌希望能讓對方冷靜,「過程中,她依舊無法冷靜不肯罷手,而我們兩人在彼此推拉離開包廂的最後,也就演變成我是女方口中對她長期施暴的暴力男!」他強調,自己所還原的真相並非空口白話,而是在判決書能夠查到的事實,「這也是為什麼起訴書上女方犯下傷害罪被起訴的原因!」
▲鄭仲茵曾拿出陳冠霖的親筆悔過書反擊。(圖/翻攝自臉書/鄭仲茵)
陳冠霖當初與鄭仲茵是經過調解、同意互撤告訴離婚,「我試問20年來妳對我的恨意,與用盡方法只為讓我身敗名裂的手段,有目共睹,若是妳沒有理虧,妳會提出和解(妳說因為我的家中長輩求妳,妳才同意和解離婚)~妳自己信嗎?」陳冠霖表示,自己因為在KTV的一巴掌付出了巨大的代價,已經過了20年,不希望再繼續被女方消費,「我的訴求只有一個,請你放過我吧,真的做到各自安好。抱歉,這是最後一次發言;後續這件事不論還有什麼紛擾,均不再回應。」
【陳冠霖全文】
這幾天我很糾結,一直猶豫,該不該將當年的事情再次還原;我知道當我發出這篇文章,一定又會引起一陣風波,但我還是決定將當年事件過程說明清楚。
當初KTV事件-是劇組朋友們聚會,確實事先也有報備,後面卻被莫名扣上要來抓姦的場所,也變成我跟不存在小三的約會。
這些年,我曾經想過是不是當年,當下的我根本不應該去阻止對方歇斯底里的行為、一個不分青紅皂白、衝進來就先潑水、謾罵、動手打人,接著拿東西要砸人的孕婦,我是不是不該去阻止她傷害別人的行爲!
如果當時我沒有阻止,或許今天要承受後果、被謾罵的人,是不是就不是我了!?
但我也問自己,誰會眼睜睜看著當時懷孕的妻子,去傷害現場莫名無辜的人,鑄成大錯;2005年我就說明過,當下我確實因為對方一進來就情緒失控攻擊我,並拿瓶子要砸人時,我還手一巴掌;當時我只希望她能冷靜下來,我試圖帶她離開現場勿造成遺憾;過程中,她依舊無法冷靜不肯罷手,而我們兩人在彼此推拉離開包廂的最後,也就演變成我是女方口中對她長期施暴的暴力男!
也因此讓女方狹持著自己當時懷孕的身分,打人在先、意圖傷害別人,卻用是自保來合理化這些行為!
這些過程並非空口白話,之前我所發出的判刑處刑書,都是經過偵查及證人供述得到的事實,這也是為什麼起訴書上女方犯下傷害罪被起訴的原因!
最後雙方經過調解,同意以離婚互撤告訴和解收場,我試問20年來妳對我的恨意,與用盡方法只為讓我身敗名裂的手段,有目共睹,若是妳沒有理虧,妳會提出和解(妳說因為我的家中長輩求妳,妳才同意和解離婚)~妳自己信嗎?
我願意和解的原因之前說明過,不再贅述……反觀,在這整個事件中,女方有正視過自己的錯誤嗎!
女方甚至藉此操作編造出跟團蜜月旅行求歡不成爆打的謊言。
我確實為了曾經KTV事件的這一巴掌付出了巨大的代價;成為眾矢之的、身敗名裂,遠走他鄉很長一段時間。
試問20年了,我應該繼續忍耐,繼續讓妳消費,永無止境的接受妳加油添醋,將受害者角色扮演的淋漓盡致?讓妳可以無限上綱!甚至將許多莫須有的罪名,全部扣在我頭上嗎?
這件事一直以來都是兩敗俱傷,20年了,我的訴求只有一個,請你放過我吧,真的做到各自安好。
抱歉,這是最後一次發言;後續這件事不論還有什麼紛擾,均不在(再)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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