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冠霖18年前還原KTV案!鄭仲茵先動手「舉酒瓶要砸人」 劇組作證
記者張筱涵/綜合報導
陳冠霖和鄭仲茵3日隔空交戰,讓當年鬧得沸沸揚揚的家暴案,以及許多案外案再被翻出,尤其女方更指控「長期慣性的言語暴力、肢體暴力、性暴力」,使外界譁然。而陳冠霖其實在2005年就曾上節目講過KTV事件過程,同場來賓丁國琳也透露,劇組人員講的也都跟陳冠霖一樣。
▲陳冠霖和鄭仲茵時隔20年再提當年事件隔空爭吵。(圖/翻攝自FACEBOOK/陳冠霖牛仔部落格、鄭仲茵)
鄭仲茵2002年7月20日曾召開記者會,痛訴在KTV抓到陳冠霖外遇,因此遭到暴力相向。當下陳冠霖否認外遇並說是家務事,接連又被爆出許多醜聞,形象一落千丈,而他在2005年上節目《愛上九點半》還原整個事件過程,當天下午和鄭仲茵看電視時,劇情演出老公臨時接到電話要出差,老婆只回應「好」,他說如果是鄭仲茵一定會不停猜忌,結果惹得對方不開心。
陳冠霖當天預約好下午3點要帶鄭仲茵去做臉,但因為對方生氣將自己關在房內也不回應,將預約時間延後一小時仍是一樣的局面,便決定出門,接到劇組人員電話說要去唱KTV,打電話跟鄭仲茵報備時,對方只回「沒關係,反正我已經找週刊去拍你們了」,他聽得一頭霧水,就還是先去赴約,當天演員丁荷祺和林立青也都有到,怎料一行人準備結帳,當他坐在點歌機器前查歌時,鄭仲茵突然衝進來拿水狂潑現場所有人,並賞了他一巴掌。
▲陳冠霖2005年曾上節目還原KTV事件,提到是鄭仲茵先動手的。(圖/翻攝自YouTube/starvek7)
鄭仲茵在陳冠霖阻止後又賞了第二次巴掌,且對在場所有女性大罵「賤人」、「賤貨」,並拿起桌上的酒瓶作勢要砸人,被陳冠霖賞了一巴掌後怒回:「你連孕婦你都敢打!」陳冠霖回應要她冷靜一點不要鬧事,鄭仲茵嗆了一句「好啊,我一定弄死你」後就離開現場。
陳冠霖解釋,當時的確有一個女生坐在他旁邊,但該名女性是在跟旁邊的林立青聊天,他則是在用點歌機器查歌。同場來賓丁國琳也提到,當天劇組人員也有邀請她去唱歌,只是家住得比較遠就拒絕,沒想到第二天就聽劇組人員講事發經過「劇組第二天都有講」、「那很可怕你知道嗎?我當時不在現場,可是劇組的人形容是『歇斯底里』。」
▲丁國琳雖然人不在場,但也有聽劇組人員敘述當時情形。(圖/翻攝自YouTube/starvek7)
後來,陳冠霖被鄭仲茵提告傷害,應訊時,他認為檢察官和書記官就是自己當時唯一的貴人,因為檢察官聽到鄭仲茵否認有打人後就說:「現場所有人看到都是妳先動手,甚至妳拿酒瓶要砸人,為什麼說妳沒有打人?」
檢察官要鄭仲茵4天內庭外和解,否則就會起訴對方,4天後真的起訴,陳冠霖才收到鄭仲茵律師的聯繫說要庭外和解。在陳冠霖3日貼文中也有提到,「當年法庭上,誰是被起訴的罪者?妳我心知肚明,這都是能夠調閱出來可以佐證的事實。猶記走進法庭時,我看到三位女性庭上、書記,心頭一凜,以為女人會站在女人那邊,這場官司我打得贏嗎?然而司法是公平的,庭上當下說『證人都說是妳打人,為何變成陳先生是施暴者?妳在玩弄媒體?!給七天期限和解,不然就先起訴妳!』後來妳被起訴,才急找我辦理離婚手續撤銷告訴。」
鄭仲茵3日貼文說法則是,當時懷孕8個月要陳冠霖回家,但對方仍在飲酒作樂,氣得去KTV找人結果看見一名女性靠在他肩上問『她怎麼來了』,因此起了爭執並遭暴力相向,她接著到醫院驗傷且申請緊急保護令:「當他接到通知 ,我已有保護令時,我就成為他口中無情、恐怖、歇斯底里的瘋婆子…當然他也要提告,說我打他。就是我告他,他告我,檢察官說『你們告了就一定互相留案底,私下和解』,加上他們家長輩私下跟我道歉要我原諒他,答應和解。所以哪來的我被判刑了才急著和解?根本是連法官都沒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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