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仲茵深夜大反擊!公開陳冠霖21年前「親筆悔過書」:慣性暴力者

記者李湘文/綜合報導

藝人陳冠霖在3日透過臉書發文,指控前妻鄭仲茵20年來不斷抹黑,並公開2003年的官司判決書,證明當年曾被對方動手打傷,引發網路譁然。然而,鄭仲茵也在同一日深夜反擊,PO出陳冠霖21年前親筆寫下的悔過書,反控對方「慣性暴力者」,並表示自己也會公開驗傷證明和保護令。

▲陳冠霖公開鄭仲茵被判傷害罪名的判決書。(圖/翻攝自臉書/陳冠霖牛仔部落格)

▲陳冠霖公開鄭仲茵被判傷害罪名的判決書。(圖/翻攝自臉書/陳冠霖牛仔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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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仲茵發表長文控訴,婚後帶著5個月身孕去泰國度蜜月,卻遭到陳冠霖暴力對待,「無視我的不適,堅持跟團友夜店狂歡,喝得爛醉回到房間,還要身體不舒服的我滿足他,懷孕5個月加上重感冒,真的極度不舒服,我搞砸了,讓他不開心,再次動手,拿飯店房間電話筒敲我、拿酒瓶捅我、枕頭悶住我的臉、無止盡的辱罵。」

▲鄭仲茵反控自己20年前遭到陳冠霖慣性施暴。(圖/翻攝自臉書/鄭仲茵)

▲鄭仲茵反控自己20年前遭到陳冠霖慣性施暴。(圖/翻攝自臉書/鄭仲茵)

鄭仲茵回憶當時,真的覺得自己有生命危險,因此不顧全身赤裸,仍拚了命想要逃出房間,結果被陳冠霖拽著頭髮從走道拖回去。她試圖打開20幾樓的窗戶,男方這才哭著向她道歉,並寫下悔過書,承諾未來「疼愛、細心照顧、陪伴妻子仲茵」、「不得有計較、辱罵、毆打之行為發生」。

▲鄭仲茵公開陳冠霖21年前在泰國寫下的悔過書。(圖/翻攝自臉書/鄭仲茵)

▲鄭仲茵公開陳冠霖21年前在泰國寫下的悔過書。(圖/翻攝自臉書/鄭仲茵)

然而,夫妻之間的爭執並未因此結束,鄭仲茵指控:「他並沒就此悔過,沒多久後持續飲酒作樂、言語暴力、肢體暴力,故態復萌,才有之後的KTV事件。」當時她已懷孕8個月,身體不適,要求陳冠霖回家幫忙,但男方持續在外飲酒作樂不理會,她便直接衝到現場,跟對方爆發了肢體衝突。

鄭仲茵敘述現場狀況:「他再次的暴力一把把我推開:『妳來幹嘛,出去!』這一推我差點滑倒,一個懷孕8個多月的人就這麼被推著、巴頭…衣服都被扯破了,直到被推到包廂門口撞到門,痛到站不直。」她擔心肚子裡的寶寶出事,到醫院進行檢查,在醫護人員協助下驗傷備案,又帶著驗傷單到警局申請了緊急保護令。

▲陳冠霖如今跟鄭仲茵互控暴力傷害。(圖/翻攝自臉書/陳冠霖牛仔部落格)

▲陳冠霖如今跟鄭仲茵互控暴力傷害。(圖/翻攝自臉書/陳冠霖牛仔部落格)

兩人事後互相提告,被檢察官勸說私下和解,以免留下案底,加上男方長輩私下來道歉,鄭仲茵因此同意和解,「所以哪來的我被判刑了才急著和解?根本是連法官都沒見到!」她自嘲狠狠地上了一課,「被打絕不能為了保護自己有正當防衛,除非妳重傷殘、死了,不然你們就都有可能變成互相傷害。」

鄭仲茵接著爆料:「是誰告訴電視台製作單位絕不跟我同檔的?是誰在職場上不斷抹黑人設,攻擊、霸凌我的?我一一忍受。也夠了,20年了,很夠了。」她強調自己受訪時並未攻擊,只是陳述事實,小孩確實在滿月後沒見過爸爸,「陳先生說他的電話從未改變,所以是要小孩主動去找他,才認有這小孩?」

▲鄭仲茵預告還會調閱驗傷證明和保護令。(圖/翻攝自臉書/鄭仲茵)

▲鄭仲茵預告還會調閱當年的驗傷證明和保護令。(圖/翻攝自臉書/鄭仲茵)

面對陳冠霖指責暴力傷害,鄭仲茵再次強調自己才是面對暴力的那一方,動手只是為了保護孩子和自己而做的正當防衛,「今天因為陳先生的自述,如今我確實有站出來說話的必要,有些事會隨著時間淡忘,但當年的痛我歷歷在目,我的小孩長大了,懂得明辨是非了,我也無需再忍了。」她將會申請調閱驗傷證明和保護令,並出示給大家看。

【鄭仲茵全文】

20年了 一封塵封已久的悔過書

長期慣性的言語、肢體、性、暴力,一次一次又一次⋯
一輩子無法忘記的 那天在泰國看似幸福的蜜月,懷孕五個月的我跟團行程滿滿,身體極度不舒服,無視我的不適,堅持跟團友夜店狂歡,喝的爛醉回到房間,還要身體不舒服的我滿足他,懷孕五個月加上重感冒 真的極度不舒服,我搞砸了,讓他不開心 再次動手 拿飯店房間電話筒敲我、拿酒瓶捅我、枕頭悶住我的臉、無止盡的辱罵,我快不能呼吸了 腦子出現好多畫面 告訴自己要冷靜 為了小孩 我必須要逃,讓一個身懷五個月挺著大肚子 已不顧全身赤裸拼命的想逃出那個房間的孕婦拼盡全力求救...只為了要活下來...
結果我被拽著頭髮從客房走道拖回房間,當下無力的覺得活不了了...
自己選擇的 怨不得別人 ,當我要打開二十幾樓窗戶時,他終於哭著抱著我跟我道歉 拿筆戳自己大腿,寫下這封悔過書,保證絕不再犯。(他拿筆戳大腿的傷,他對外也說是我戳的)

我異想天開以為從此幸福快樂了
但沒有,他並沒就此悔過,沒多久後持續飲酒作樂、言語暴力、肢體暴力
故態復萌,才有之後的KTV事件。

KTV事件當天懷孕八個多月 人不舒服要他回家幫忙 ,他不是在忙工作而是在KTV飲酒作樂,要他回家幫忙不舒服的我,他不只無動於衷,甚至直接不接電話 ,繼續飲酒作樂。
我到了現場,一位女性靠在他肩上指著我 對陳先生說:她怎麼來了!
我們因而起了爭執 ,他再次的暴力ㄧ把把我推開:你來幹嘛 出去!這一推我差點滑倒,一個懷孕八個多月的人就這麼被推著、巴頭⋯衣服都被扯破了,直到被推到包廂門口撞到門,痛到站不直,本能反應 使盡僅有的力氣想要推開他,但我根本推不動 ,為了確認孩子沒事 趕緊到醫院 醫護人員看到我愣住了, 幫我檢查 要我驗傷備案保護自己,我又慌又害怕到了警局,警察看到我挺個大肚子 衣服破了,臉上 、手臂上都有傷 ,確認過我的驗傷單後,馬上幫我申請了緊急保護令。
當他接到通知 ,我已有保護令時,我就成為他口中無情 恐怖 歇斯底里的瘋婆子⋯
當然他也要提告 說我打他。
就是我告他,他告我,檢察官:你們告了就一定互相留案底,私下和解。加上他們家長輩私下跟我道歉要我原諒他,答應和解。
所以哪來的我被判刑了才急著和解?
根本是連法官都沒見到!!
也讓我狠狠的上了一課 被傷害 被打絕不能為了保護自己有正當防衛??除非你重傷殘、死了,不然你們就都有可能變成互相傷害,就算是連懷孕八個多月行動緩慢 即將臨盆的孕婦也一樣。

20年了 到底是誰不斷的利用社群媒體討拍傷害誰?無數次的網路攻擊 言語霸凌...
也請約束一下你的粉絲 不要再來騷擾辱罵 再來就截圖提告 不想忍了。

是誰告訴電視台製作單位絕不跟我同檔的?
是誰在職場上不斷抹黑人設 攻擊 霸凌我的?

我 一一忍受。也夠了 20年了 很夠了。

附圖 為慣性暴力者的悔過書

我不懂文情並茂 也不會虛假造作
我只真實說出情況。

身為公眾人物,對於記者所提問的問題,一向具實陳述,相信完整看過報導的人,都明白文章中未有攻擊字眼,只敘述一件事實,
小孩滿月後 從未見過父親是事實,陳先生說他的電話從未改變,所以是要小孩主動去找他,才認有這小孩?也許陳先生認定金錢的履行就是所謂的責任,但在我心中對她的責任從未隨著年齡而改變。
對於我 更重要的是陪伴,身為一個母親,我很高興能參與小孩成長過程所經歷的一切,
對我而言小孩的成長只有一次,是無價的。

如今事件已過了二十年,真正的事實你知我知天知地知,公道自在人心,不是當事人是不暸解事情的原委,如今因為一張片面的偵查記錄,來決定是非對錯應該不合乎常理。台灣的法治講求證據,然而基於保護孩子 保護自己,我在擁有緊急
保護令的狀態下,面對暴力所採取的正當防衛,卻也成了你們看到的所謂的證據。
縱使是一個懷有八個多月身孕的母親 為了保護自己及肚子裡的孩子,我只能這麼做且必需這麼做。
連法官都沒見到 就互相撤告 離婚。何來的我被判刑了才急於和解? 到底是誰在抹黑?
從頭到尾未曾想傷害誰,消費誰。二十年前生活在擔心受怕不堪回首的往事並不想再提。
今天因為陳先生的自述,如今我確實有站出來說話的必要,有些事會隨著時間淡忘,但當年的痛我歷歷在目,我的小孩長大了,懂得明辨是非了,我也無需再忍了。
我想這份悔過自白書陳先生應該有所記憶,裡頭載明所做的事件皆由陳先生親筆寫下,事件發生前後時間也有所記載,我真的無需多說什麼!證據自然會說話。我相信緊急保護令的核發是有他一定的公信力,由於驗傷證明與保護令的申請及調閱需要時間,之後再補上。

附註:此封悔過書是民國九十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於泰國蜜月旅行施暴後寫下的,寫完後落款的時間是民國九十一年四月一日,同為西元2002年。
另 網路世界非法外之地,懇請大家理智發言。
質疑我偽造文書部份,若有必要可交給司法公正判定筆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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