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韶涵單挑林隆璇 在微博中止合約

影劇中心/綜合報導

張韶涵19日在微博單方面公布聲明,指出自己在2011年7月4日委請律師寄發存證信函,給青田音樂表明中止與福茂與青田音樂的合約。

▲張韶涵在微博擁有2百萬粉絲,19日在微博發表聲明稿,單方面表明和福茂唱片中止合約。(圖/取自張韶涵微博)

根據《自由時報》20日報導,對於張韶涵宣布終止合約,福茂總監吳怡芬表示非常遺憾,也指出希望雙方不要打官司,還是希望先從溝通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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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界盛傳,張韶涵認為自己身陷家變風波時,唱片公司並未給足全力支援,因此感到失望加深出走念頭,目前事務由妹妹張韶軒暫時打理。

張韶涵一出道就與林隆璇簽下一紙長達10年的合約,現在不願繼續續約,外傳是因為她認為先前家變事件時,公司給的支援不夠,並且合約到期後,福茂唱片未有動作,所以加深想離開的想法。

經紀人林隆璇駁斥,雙方目前還在合約期限內,合約依然存在。福茂總監吳怡芬也聲明並無此事,目前還繼續幫她接活動、錄專輯,她也說,合約有就是有沒有就是沒有,都依文字履行。

▲張韶涵19日聲明全文。(圖/取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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