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禧攻略》挨告侵權判賠「金額出爐」 70集正劇+番外片頭涉爭議
記者陳芊秀/綜合報導
大陸宮鬥劇《延禧攻略》2018年播出時轟動兩岸三地,近日因涉侵權使用他人攝影作品挨告,被法院一審判賠償原告人民幣6萬元(約台幣27萬)。而涉及侵權的是片頭畫面被控使用原告的攝影作品,包括70集正劇片頭、6集番外篇都使用了侵權攝影作品。
▲《延禧攻略》挨告,70集正劇和番外每集片頭出現問題畫面。(圖/翻攝自微博)
據陸媒《新浪娛樂》報導,原告樊某稱其發表在圖蟲網以及微博帳號發表涉案攝影作品,未經許可被電視劇《延禧攻略》的正劇及番片頭作部分使用,且70集每集片頭皆使用了涉案攝影作品,已構成商業使用,應該支付報酬,原告向涉案3間公司提告,並要求被告承擔侵權法律責任。
被告3間公司包括北京愛奇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瑆玥影視投資有限公司、東陽歡娛影視文化有限公司。愛奇藝公司辯稱,持有《延禧攻略》信息網路傳播權,但有關劇集內容是否侵權,不具有審核義務;東陽歡娛公司辯稱,原告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是涉案攝影作品的著作權人,被控侵權圖片僅為片頭的一幀畫面,與涉案攝影作品相同的元素僅有宮墻和梅花,不構成實質性相似。
法院認為,原告提交的底稿、網頁截圖等在無相反證據下,可以認定涉案攝影作品的著作權由原告享有。而愛奇藝公司侵害了原告對涉案攝影作品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東陽歡娛公司、上海瑆玥公司侵害了原告對涉案攝影作品享有的複製權、署名權、修改權。
由於原告提交的相關證據,不足以證明實際損失或被告違法具體數額,法院綜合以下5個因素,包括1.涉案攝影作品獲獎情況及知名度;2.涉案電視劇及番外篇知名度;3.涉案攝影作品在涉案電視劇及番外篇所占比例;4.涉案行為持續時間;5.涉案電視劇及番外片集數,一審判決結果,3間公司共賠償6萬人民幣,且東陽歡娛公司、上海瑆玥公司在判決生效之日10天內在《人民法院報》公開發表道歉聲明,而原告其他訴訟請求被駁回。
▲《延禧攻略》訴訟資料,原告觀點和被告觀點。(圖/翻攝自微博/鳳凰網娛樂)
▲法院一審判決結果,認為被告3公司侵權。(圖/翻攝自微博/鳳凰網娛樂)
▲法院裁定被告3公司須支付賠償金給原告。(圖/翻攝自微博/鳳凰網娛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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