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悔過5年…陸歌手工作被取消!長文「放我一條生路好嗎」下場GG了
記者陳芊秀/綜合報導
大陸官方強力整治娛樂圈,對失德藝人、染毒逃稅的涉案藝人,以及涉及政治問題的藝人全數遭到封殺,不允許給出鏡機會。而歌手宋冬野曾以一曲《郭源潮》勇奪第29屆金曲獎最佳作詞人,因2016年10月吸毒被逮捕,戒毒重生5年,卻一再面臨演唱會被取消,為此發長文:「放我一條生路好嗎!」
▲宋冬野2016年10月吸毒被逮,悔過5年演出一再被取消,為此發表長文。(圖/翻攝自新浪娛樂)
宋冬野憑一曲《董小姐》爆紅全大陸,卻在30歲時吸食大麻被北京警方逮捕,並當場查獲80多克毒品,受到10天行政拘留處罰,歌手形象重創,人生因此蒙上一層陰影。他在家人、親友、民警的幫助下成功走出困境,長文強調「在此之後,我沒有再觸碰過一絲一毫的毒品,在幾十次公安機關的臨時查驗中,每一次我都順利通過」,更以自身經歷告誡他人遠離毒品,參加各類公益活動,除了偶爾喝酒散德行,沒有再犯過什麽錯。
▲宋冬野憑《郭源潮》奪2018年金曲29屆金曲獎最佳作詞人。(圖/翻攝自YouTube)
然而宋冬野長期面對網路霸凌,以及輿論壓力,雖自認都是理應承受的懲罰,但有的時候覺得很冤枉,「我沒有殺害緝毒民警,也恰是緝毒民警曾告訴我:吸食毒品屬於違法行為,販毒才是犯罪行為,吸食毒品者是受害者,不是加害者。」
▲宋冬野紅極一時,曾來台開唱。(圖/資料照/索尼唱片提供)
外界認為藝人是躺著賺的行業,但是「創作一個滿意的作品」看似簡單,實際上好比斷腿跑步,「不用理那些言論」聽起來也簡單,實際上就是每天起床就有10萬個真真切切的人站在床頭罵自己的親媽,而自己嘴上貼著10萬層膠布,手上綁著十萬股繩索。他形容「藝人這個行業是抑郁癥和精神疾病的重災區」,就在這時,被販毒者找上了,在幾乎快要毀滅的時候,被告知只要吸一口,就可以開心起來,絕不上癮,坦言「又有誰能扛得住這個被偽裝成糖的毒藥呢?」
宋冬野表示,自己胸無大志,沒想過要發財名留青史,只想靠音樂養家活口,認真每一次演出,對得起自己的家人朋友和喜歡自己的人,「可為什麽,我要被剝奪合理合法工作的權利!為什麽在文化部印發的《關於進一步加強營業性演出管理的通知》中規定的『三年禁演期』過去又兩年之後,還是要禁止我的演出?」他質疑「主辦方主動取消」真的會發生嗎?還是有人惡意舉報,反問「那買票等著看演出的觀眾和音樂愛好者又算什麼?我不是人民群眾嗎?我的演出和音樂會傷害他們嗎?」
長文寫到後段,宋冬野情緒越來越激動,「我不能理解,我很困惑,善與惡我快分不清了。我違反過法律,可我受到了懲罰啊!行政拘留加上五年的口誅筆伐啊!我接受了教育啊!我懂了啊!我沒有繼續墮落啊!我爬上來了,我改了啊!我變成了一個更好的人啊!還不足以放我一條生路嗎!」他說自己只是在線下接小演出混口飯吃、寫歌賣唱,「還要我怎麼樣啊?回去墮落一輩子好讓人繼續拿我來發洩嗎?不是說全社會都應該給曾經違法的人機會嗎?『就是不行』是什麽意思啊!我真的不能理解啊!」
宋冬野最後寫道「我想做個好人」,坦言長文發表後不知道後果如何,但已經做好心理準備,也向經紀公司和工作人員、樂隊朋友說聲對不起。他口氣堅定,不會主動離開自已的工作,就算被強制離開,也要捍衛自己合理合法工作的權力,「這個世界會好嗎?也許有生之年我看不到那一天,但我希望,直到走完這一生的那一刻,我都能像一直以來那樣,始終相信:這個世界會好的。」
說出心聲的宋冬野,並未獲得網友的認同,眾人留言「看完就一點感想,一點都沒有反省……」、「禁止劣跡藝人轉移陣地復出」、「允許重新做人,不允許重新做公眾人物」、「宋冬野還能出來演出,我才真的想問,這個世界會好嗎」、「雖然我喜歡聽你的歌,但是在毒上,永遠不原諒,也不會同情你,你現在這樣只能說一句,您真的活該」。眾人輪番勸歌手改行,「養活自己的方法很多種,是你自己沒有管好自己把演藝道路走死了,怨不得誰,如果真的熱愛自己的音樂,就不該犯錯,所以就換條路走走吧。」
▲陸網不認同宋冬野「求生路」說法,眾人勸他改行。(圖/翻攝自微博/宋冬野)
廣電總局於9月2日下達8大禁令,第一條明確寫道「堅決抵制違法失德人員」,堅決不用政治不正確的人員,違反法律法規、衝擊社會公平正義底線者不起用,違背公序良俗、言行失德失範的人員也堅決不用。而宋冬野現在的微博帳號已經被平台禁言。
▲宋冬野微博現在被禁言。(圖/翻攝自微博/宋冬野)
▲宋冬野長文。(圖/翻攝自微博/宋冬野)
【宋冬野微博長文】
是的,這次的演出又一次被取消了。
一場合理合法經過嚴格審批並通過的演出,由於一些惡意的恨人不死的舉報而被強行取消,眾多工作人員、樂隊成員的辛勤努力直接化為泡影,幾千名觀眾的期待再次瞬間落空,這是我完全不能理解的事:到底是相關法律和法規算數,還是個別人只言片語的舉報算數。
五年前,三十歲的時候,我因吸食毒品的違法行為,受到了行政拘留十天的處罰,這給我的家人、朋友、工作夥伴帶來了很大的傷害,也讓我的人生蒙上了一層陰影。拘留期間和拘留期滿之後辦案民警、家人朋友都給了我無微不至的關懷和教育,幫助我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帶我走出困境。
在此之後,我沒有再觸碰過一絲一毫的毒品,在幾十次公安機關的臨時查驗中,每一次我都順利通過;在生活中,我時常以自身為例向身邊友人普及禁毒知識告誡他人遠離毒品,我通過閱讀和學習充實自己,精進音樂工作上的能力,陪伴家人,參加各類公益活動,發自內心地讓自己變得更加善良,除了偶爾喝酒散德行,再沒有犯過什麽錯了。
面對源源不斷的來自網絡和輿論的語言暴力,我沒有說過什麽,我認為那些都是出自大家的正直和善念,並且都是我理應受到的懲罰。但有的時候,我會覺得自己很冤枉,我沒有殺害緝毒民警,也恰是緝毒民警曾告訴我:吸食毒品屬於違法行為,販毒才是犯罪行為,吸食毒品者是受害者,不是加害者。
別的工作我不甚了解,但藝人這個工作是不好幹的。大家都覺得做藝人掙錢太輕鬆了,完全是躺著賺錢,但其中真正滋味,只有藝人自己才清楚。在工作上,“創作一個滿意的作品”聽起來簡單,實際過程中的那種糾纏不清的痛苦和抓狂不是常人可以想像的;在生活中“謹言慎行”聽起來簡單,實際感受起來其實堪比斷腿跑步;“不用理那些言論”聽起來也簡單,實際要面對的就是每天起床就有十萬個真真切切的人站在你的床頭罵你親媽,而你自己嘴上卻貼著十萬層膠布,手上綁著十萬股繩索。
所以藝人這個行業是抑郁癥和精神疾病的重災區,而往往就在這種最無助最絕望的時刻,販毒者有預謀地出現了。有誰不知道毒品是個深淵呢,有誰不知道毒品是有害的呢?但就在那個你快要被摧毀,幾乎準備好要毀滅自己的時刻,有人騙你說,只要一口,你就可以開心起來,可以睡個好覺絕不上癮,只要50塊錢的時候,又有誰能扛得住這個被偽裝成糖的毒藥呢?
哪有什麽無需就無供在毒品這件事上“供”一直單方面創造著“需”!殺人的一直都是販毒者,不是我!
我一直是個胸無大志的人,沒有想著發財成為什麽什麽人物青史留名之類的事,只想要靠自己在音樂上的這點手藝養家糊口,依法納稅,吃飽睡好攢點錢養老就夠了,我不想上什麽電視上什麽節目,不想拍廣告接商務合作,不想教育誰,不想也並沒有做過誰的榜樣或偶像,不想一天到晚搞宣傳,只想著好好創作,好好寫歌,好好錄音,好好學習音樂制作,好好排練並認真對待每一次演出,對得起一直支持我關心我的家人朋友和喜歡我音樂的人,我也一直是這樣做的。
在我看來,這就是我所有的本職工作了,可為什麽,我要被剝奪合理合法工作的權利!為什麽在文化部印發的《關於進一步加強營業性演出管理的通知》中規定的“三年禁演期”過去又兩年之後,還是要禁止我的演出?“主辦方主動取消演出”這幾個字有可能真的主動發生嗎?如果惡意舉報的“群眾”會左右法律法規的公正,那麽買了票等著看演出的觀眾和音樂愛好者又算什麽?他們不是人民群眾嗎?我不是人民群眾嗎?我的演出和音樂會傷害他們嗎?
我不能理解,我很困惑,善與惡我快分不清了。我違反過法律,可我受到了懲罰啊!行政拘留加上五年的口誅筆伐啊!我接受了教育啊!我懂了啊!我沒有繼續墮落啊!我爬上來了,我改了啊!我變成了一個更好的人啊!還不足以放我一條生路嗎!為什麽啊!我什麽都不幹就是在線下演演小演出混口飯吃啊!我只是個寫歌賣唱的啊!還要我怎麽樣啊?回去墮落一輩子好讓人繼續拿我來發洩嗎?不是說全社會都應該給曾經違法的人機會嗎?“就是不行”是什麽意思啊!我真的不能理解啊!!!
我想做個好人,真的我不知道這些文字發出去會給我造成什麽,會給我的工作夥伴和經紀公司造成什麽,但不管是什麽,我都已經做好了準備,這是我決定必須要做的事,在此我先給經紀公司和各位工作人員以及樂隊的朋友們道個歉對不起,這些年來也給大家添了不少麻煩,所有大家為了我而作出的辛勤努力承受的痛苦我都一一記在心里,謝謝了!
但不管怎樣,我絕不會主動離開我的工作!就算強制被動離開,我也將始終堅決捍衛自己合理合法工作的權利!
這個世界會好嗎?也許有生之年我看不到那一天,但我希望,直到走完這一生的那一刻,我都能像一直以來那樣,始終相信:
這個世界會好的。
宋冬野
2021年10月11日
● 《ETtoday新聞雲》提醒您,保護自己、遠離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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