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荷拉前男友不堪惡評怒告! 慘輸成「法律認證渣男」…判決關鍵曝光

記者劉宛欣/綜合報導

南韓已逝女星具荷拉2019年因遭髮型師前男友崔鍾範家暴、威脅外流兩人性愛影片,與曾經的愛人對簿公堂,隨後崔鍾範以財物損壞、傷害、威脅、強迫等4項罪名被判刑1年,但偷拍罪名不成立,他先前對留下惡評的網友提告,判決在近日出爐,他被判敗訴,而法官給出的理由是網友留的惡評「不能認定是非法行為」。

▲具荷拉在2019年離世。(圖/翻攝具荷拉IG)

▲具荷拉在2019年離世。(圖/翻攝具荷拉IG)

根據韓媒報導,崔鐘範針對網路上對自己發表惡性攻擊留言的9名網友提告,要求損害賠償,該案1日做出了判決,法院宣布崔鍾範敗訴,法官認為被告的留言:「不能看作是降低社會對崔鍾範人格價值評價的非法行爲。」所以駁回了崔鐘範提出的損害賠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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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荷拉曾遭前男友崔鐘範施暴、拍性愛片威脅。(圖/CFP)

▲崔鐘範告輸網友。(圖/CFP)

此外,法官也進一步說明:「 被告是在看到網路上刊出的新聞後,提出對特定類型犯罪的懲罰程度以及預防犯罪方案的相關意見,或者只是從吐露自己感想的角度出發,發表了留言。」並且表示雖然一部分留言有涉及辱罵以及貶低的詞語,但認定這些詞語不到需要賠償的程度。

法官最後也強調,在判定「對於犯罪報導的批評言論」是否屬於非法行為時,應該更加慎重,不能單單因為包含了對特定人士的無禮字詞或辱罵,就認定非法行為成立。

據悉,此前崔鍾範在3月也對6名網友提出損害賠償告訴,當時其中一名被告被判需賠償30萬韓元(約7500元台幣)給崔鐘範,對於其他6人的損害賠償要求則遭法院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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