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座4億遭批低俗 邱瓈寬:《大尾鱸鰻》做錯了什麼?

文/邱瓈寬

《大尾鱸鰻》做錯了什麼?

《大尾鱸鰻》只是一部電影,我在電影行業其中的一部作品,承蒙大家厚愛,在接受掌聲之餘,我當然知道並沒有不能被批評的理由。指正我的朋友和為我辯解的朋友,我都謝謝你們。如果能夠藉這機會,大家心平氣和的討論台灣電影的現況和可能的未來,也未嘗不是好事。我無意掀起罵戰,之前我耍冷幽默的說不拍《甄嬛傳》,但顯然是事與願違了。

解釋現象,找出行為模式、獲利模式等是總結經驗的重要環節,但問題是:為什麼要掉入了「票房/藝術」「叫座/叫好」這樣的二分法框框,所以得出了台灣電影業只能二選一,選邊站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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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德聖導演的成功,被分析師總結為「票房成為這幾年台灣電影的最大標準,藝術性則變為可有可無的事情」,是不是立論失諸偏頗?

「票房」「藝術」只是抽象的概念,當中有許多情感的共鳴與執行細節,無法用這把「二分法」的尺來說明,何況,我一直覺得這兩者不一定互相排斥,非此即彼。

文章對朱延平導演的批評,有著近乎不可承受之重,但文中又說問題不在朱導演,也不在於「當時電影界一窩蜂地競拍吸引睛商業片因此打壞了觀眾的胃口」,而在「真正的關鍵是缺乏基礎技術與管理能力」,然後馬上又跳到「台灣製片、編劇與導演的平均素質不高,服裝、燈光、配樂等相關技術也參差不齊」。可是,分析師推崇的李安導演不是一再誇獎台灣的團隊?

陳國富監製之前說沒有市場整合的話,也就決定了台灣電影的尺寸,這樣的論點不能說錯,但也未必全對。我們看過太多因為要兼顧各地市場而拍的電影,有了資金也有了技術,也有一定的票房,但最後本色和原味都走了樣。

任何太早、太快的結論都是危險的。「票房」、「藝術」、「技術」甚至「管理能力」的公式之外,我個人覺得,關鍵更在於「膽識」與「眼光」。無「膽」則畏畏縮縮,無「識」則不知取捨,沒有「眼光」則只能用現成的標準去看事情,因此,我更感念支持我拍《大尾鱸鰻》的楊登魁老闆。

《大尾》的例子,與其還在「藝術」、「商業」上打轉,我倒希望大家多思考為什麼平常不會去看電影的人口如阿公阿嬤們會有進戲院的衝動?去看看北中南票房比例的重組又代表了什麼?人口不等同市場,但如果能夠接觸到更深,一般評論家眼中不夠大的市場,依然是可以養活電影的市場。而且,我們之前會不會太劃地自封的設定國片有為某些理所當然的題材,只為某些群眾而拍?電影與社會的關係到底應該是什麼?在壓力大、經濟不好的時候,不正面寫這些的喜劇算是逃避,還是恰好相反,正正反映了也抓住了觀眾的需要?畢竟在能自我掌握不多的年代,讓自己快樂才是最實在的(雖然這樣說,有點悲傷了)。

電影的「存活之道」可以理解為「好好活著」,有尊嚴的活著,但前提是先要「好好」:把自己做到最好,還有「活著」:有機會拍。最後一點,其實是朱延平導演常說的話,他說根留台灣,讓更多的人可以有機會拍片,經驗才能傳承,工業才能建立。朱導演個性不喜張揚,他私下提攜多少後輩,給他們機會,這恐怕不是業外人會知道的。

《大尾鱸鰻》做錯了什麼?我從來就沒有自視這是什麼成功的「商業」公式,我在「藝術」電影(如《父子》,好吧,如果一定要這樣二分的話)的投資,應該不會比許多影評人或論者一輩子的消費少。我只知道無論是「有法無法」,把自己定為一尊的往往就是「死法」。認為自己最正確,對別人人身攻擊的往往也最危險。

低不低、俗不俗,端看我們是要高高在上,還是蹲下或彎腰謙卑的看生命真實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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