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罪惡感的被告,何時能以法律制裁?N號房呼應鄭麗媛3年前心聲

文/艾利斯

看著N號房主導者的發言,再將3年前韓劇《魔女的法庭》重新拿出來看,發現同樣的問題不斷的重複發生,從十多年前的張紫妍事件到現在,差別在於發生的規模大小。

▲▲鄭麗媛、尹賢旻主演《魔女的法庭》。(圖/翻攝自KBS官網)

▲鄭麗媛、尹賢旻主演《魔女的法庭》。(圖/翻攝自KBS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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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悔意的加害者是這樣向檢察官辯解的:「她們是被錢給迷惑,所以願意的。」用這個理由來作為自己有所付出,來合理化自己的行為,卻無視自己正利用他人在金錢和精神上的弱勢,並且用著無形的利刃,時刻凌虐著他人來獲得自己的利益。

正常的人,也可能會因為慾望,做出違背常理的事。正因為有需求,所以有供給市場,這次的事件,只不過是將媒體的聚光燈照進了人性中最為晦澀黑暗的角落,讓人不得不正視那處的腐敗。

▲《魔女的法庭》鄭麗媛。(圖/翻攝自Choco TV)

(圖/翻攝自KBS)

引用馬翌(鄭麗媛飾演)在最後的審判所說:「我在這裡,看著連辯解都拒絕、一點反省與悔改想法都沒有的被告人,想問一個問題。一生都將弱者踩在腳底下壓榨,把利用他人當成理所當然的事情,而一點罪惡感都沒有的被告,什麼時候可以獲得法律的制裁呢?」就像是大家看這事件的心聲。

我們努力透過歷史吸取經驗,所以現在運用社群媒體不停地關心事件的發展,並且將事件形塑輿論讓政府正視並解決問題,而不是以「重抬輕放」的方式來結案。

面對事件的發生,就是調整心態跟找出可以改變的方式,希望不要再因當下的「無所為」,讓未來的自己蒙受損害,讓社會更進步。


本文出自外稿作家:艾利斯
生活多由戲劇、音樂和文字三要素組成的女子。越忙越要看劇,聽歌,然後與文字相佐;旅行與放空則是無法割捨的養分。然後不斷在這現實與虛擬的世界裡來回兜轉。請鎖定粉絲團【Wonderlab,艾利斯的追劇外一章】►看更多艾利斯專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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