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氣女星」真面目!女版8+9狂飆髒話:他X的 粗俗對話紀錄曝光

李伊妍常在媒體前拉提琴,氣質出眾,卻在與男友的LINE對話中飆粗話,形象差很大。(楊兆元攝)

本刊調查,李伊妍在2013年4月間,因工作結識經營演藝公司的余姓男子,並成為旗下藝人,雙方在同年12月底公證結婚,但礙於李伊妍的藝人身分,遲未辦理結婚登記。

2015年1月,李伊妍向余男宣稱,她父親在彰化秀傳醫院開刀住院,醫療費用共17萬5千元,醫院要求簽立本票,在未交付本票前,她不得出境,無法出國表演。

余為了籌錢,把車子拿去抵押借款,並透過LINE貼心地問妻子:「不是要拿17萬多的摳摳?」李伊妍竟飆出髒話說:「搞得到嗎?他媽的」「秀傳給老娘警告,沒付清本票不給出境,幹」甚至還稱「當時跟醫生吵架」「老娘真想扁那醫生」等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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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伊妍參與號稱神級爛片《台北物語》第二集演出,飾演護理師,結合體操秀,發揮小提琴才藝。

余男立即備妥現金,在西門町一家牛排館交給她17萬餘元,但二人後來分手,余意外得知李曾以相同手法,在2014年12月中旬以同樣理由,向當時交往的溫姓男詐得15萬元,由於涉犯詐欺罪,遭台中地院判決4個月有期徒刑,余才驚覺李伊妍不但劈腿,還把他騙得團團轉,氣得向警方報案。

  1. 李伊妍為詐父親醫藥費,和男友在LINE對話中,謊稱醫院要求簽本票,還不讓她出境。(示意畫面)
  2. 李伊妍為詐父親醫藥費,和男友在LINE對話中,謊稱醫院要求簽本票,還不讓她出境。(示意畫面)

沒想到一告不得了,檢警調閱資料,查出李父的醫療費用只有6萬6,420元,醫院早已同意李伊妍刷卡支付頭期款6,420元,剩餘的6萬元則分10期給付;北檢也認定李明知父親並無急需付清醫藥費,卻讓被害人信以為真借錢,因此依詐欺罪將她起訴。

院方審理時,余出庭證稱,他和李伊妍辦理公證結婚時,李母說女兒是公眾人物,不宜辦理結婚登記,否則恐影響知名度,所以雙方一直都沒辦登記,他當時並不知道未辦理結婚登記屬無效婚姻;後來李伊妍跟他說需支付父親醫藥費,醫院還要她簽立本票,他一度狐疑醫院為何會要求病患家屬強簽本票?但因李不斷傳訊息催款,他才會想盡辦法籌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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