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小子》爆紅童星18年前遭「求處死刑」 戴腳鐐奔父喪…翻身書法家曝近況
記者劉宜庭/綜合報導
顏正國曾是不少台灣6、7年級生熟悉的童星,9歲拍系列電影《好小子》爆紅,卻因為年少輕狂犯刑成了階下囚,直到父親過世時,他只能戴著手銬腳鐐奔喪,那一刻才清醒覺悟,後來更因此潛心研究書法,還成為導演,拍出票房破億電影《角頭》。
▲顏正國。(圖/資料照/記者季相儒攝)
顏正國近來上節目《震震有詞》,分享過去大起大落的精彩人生。他從4歲就開始參加演員訓練班,直到9歲演出電影《好小子》中的「阿國」一角爆紅,還憑藉《蘋果的滋味》,入圍過金馬獎最佳童星獎,當年曾經同時趕拍4部戲的他,薪酬也十分可觀,「拍完一部《好小子》可以買一間房子。」
▲顏正國因演出《好小子》爆紅。(圖/翻攝自YouTube/高點電視toptv)
卻也因為如此,顏正國將學業完全放棄,頻頻請假拍戲,當時甚至連大字都認不得幾個,只會寫自己的名字,至今連注音符號都不會。另外,也因為他在《好小子》中的武打形象鮮明,求學時期常被人找麻煩、霸凌,於是,在國中休學1年期間,每天出去交朋友,開始成群結黨,甚至專門找「最壞的人」做朋友,他吐露當時心中想法:「我要保護自己,怎麼樣讓你不能來找我?就是我周遭一定有人比你兇。」
復學後,顏正國曾為了替其他同學出頭,與另名學生單挑,甚至把對方打到送加護病房、住院住了2個多月,自己則因此被送到觀護所。此後,他開啟了人生的「不歸路」,經常因竊盜、傷害等原因被送入監獄,「我台灣監所關了12所,基本上每一個地區我都有待過,我都『參觀』過。」
因為交友情形複雜,顏正國經常無故被捲入是非當中,最嚴重的一次,是民國90年的一樁擄人勒贖案件。他還原當時情形,雖然強調自己並未參與犯案,卻仍被認為是主謀,到案說明後,被地檢署起訴懲治盜匪條例,一度遭檢察官求處死刑。後來懲治盜匪條例廢除、改用擄人勒贖,他被判15年定讞,關了11年才假釋。
▲顏正國上節目《震震有詞》,從童星到入獄再醒悟成為書法家的心路歷程。(圖/翻攝自YouTube/高點電視toptv)
後來顏正國會鑽研書法,原因與入獄第3年時父親去世,有很大的關聯。他剛入獄時配分配工廠,腦袋一片空白,直到看見有人在寫毛筆字,才發現監獄裡其實有很多技訓班,他後來考進書法技訓班,加上從監獄辦的書展中買了一本《辭海》,每天向獄友請教如何查字、識字。
某年過年時,顏正國跟書法班同學要了一幅春聯作品寄回家,隔天爸爸就從基隆坐火車到台中跟他會客,電話一拿起來,父親就開心地告訴他,「正國,我想到了,以後你出來要做什麼,以後你出來可以賣春聯。」他當下雖然傻住,卻也笑著回說好,這是他長這麼大唯一一次騙爸爸,卻也開啟了他的書法之路,「我看我父親那麼開心,我覺得我去學這個是對的。」
▲顏正國實現父親遺願,成為「賣字維生」的書法家。(圖/翻攝自YouTube/高點電視toptv)
突然有一天,顏正國得知父親離世,他雖然沒流下任何一滴眼淚,但為了父親吃齋整整1年,並開始埋頭練習書法字,「從那天開始,我還是一直寫字,腦袋是空的。」他坦言,此生最遺憾的事情,就是從沒帶父親出去玩過,如今終於懂得這個道理,他也把握時間,常會帶著媽媽外出走走,他也會藉著自身例子四處演講,奉勸現在的年輕人要及時行孝,「歹子出孝子啦,如果不孝順,也不用做朋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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