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爾吉勃遜判離 贍養費恐128億台幣
東森新聞記者陳昌輝/綜合報導
好萊塢男星梅爾吉勃遜最近幾年因婚姻問題而焦頭爛額,根據外電報導,梅爾吉勃遜在23日正式和他結婚29年的妻子蘿蘋離婚,由於兩人婚前沒有簽協議書,因此蘿蘋可分得吉勃遜一半財產當做贍養費,估計高達新台幣128億元。
在電影中總是扮演英雄的好萊塢男星梅爾吉勃遜,婚姻生活則讓他變成狗熊,根據報導,梅爾吉勃遜和他結婚29年的太太蘿蘋摩爾在耶誕節前夕,正式判決離婚,由於兩人沒有簽下婚前協議書,因此根據法律規定,蘿蘋可分得梅爾吉勃遜一半財產,估計高達4億2500萬美元,相當於新台幣128億7000萬元做為贍養費。
這項金額在美國名人贍養費排行榜上可居第二位,第一名是媒體大亨梅鐸所支付的470億元台幣,籃球大帝喬丹支付的55億4000萬元排第三,資深歌手尼爾戴蒙以及大導演史蒂芬史匹勃則分居4、5名。
2009年,梅爾吉勃遜的俄國女友歐莎娜傳出懷有吉勃遜的私生女,讓蘿蘋申請離婚,沒想到吉勃遜居然對歐莎娜家暴,兩人對話錄音還遭到媒體公佈,其中一句話,女友怒著對梅爾吉勃遜說,「你毆打手裡抱著小孩的女人,你算什麼男人!」後來吉勃遜支付2100萬元的分手費用,如今又得支付天價贍養費,讓他可說是人財兩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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