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陰陽合約」風暴還有一人! 馮小剛遭點名怒了:卑鄙

記者李湘文/綜合報導

女星范冰冰爆發「陰陽合約」風波,因涉嫌逃稅、貪腐、違規放貸3大重罪,被捕入獄至今已長達1個月。而除了范冰冰,導演馮小剛也在這場風波中被點名,因不滿受到質疑,在9日發聲明怒斥爆料人:「不要煽動和綁架民間的戾氣,拿影視行業當出氣筒,這很卑鄙。」

范冰冰,馮小剛出席 《我不是潘金蓮》金馬獎入圍最佳影片紅毯之夜(圖/記者張一中攝)

▲馮小剛和范冰冰同時被爆涉入「陰陽合約」。(圖/記者張一中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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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主持人崔永元在5月首先踢爆「陰陽合約」,指出馮小剛執導、范冰冰演出的電影《手機2》合約有問題,因而引起相關單位注意,這才導致范冰冰逃稅問題受到追查。當時,他爆料劇組提供2份合約,金額較小的「陽合同」拿來向政府備案、登記納稅,另一份金額較高的「陰合同」,才是雙方真正講好的酬勞數字。

事實上,馮小剛在7月就曾回應「陰陽合約」事件,透過微博發表長篇文章,文中提出10個質問,字字句句都在罵崔永元。他當時否認陰陽合約,還反過來指責崔永元:「你用你參與的一個劇組的合同,臆造事實,製造股市的恐慌,致使影視傳媒行業的眾多公司股票下跌,眾多股民蒙受巨大損失,而你卻幸災樂禍。」但之後又刪除此篇文章,並不再回應。

▲▼第54屆金馬獎-馮小剛,鍾楚曦,《芳華》(圖/攝影中心)

▲馮小剛否認陰陽合約。(圖/攝影中心)

事隔2個月,陰陽合約風暴越演越烈,網路上再度爆出消息,聲稱馮小剛已經遭到通緝。為此,馮小剛9日終於再發聲明,怒斥所有參與爆料的人:「所有處心積慮給我造謠,無中生有,顛倒黑白,混淆是非,惡意中傷的公號和平台,你們已經不僅是喪心病狂了,你們已經到了徹底藐視法律保護公民名譽權的程度。」

馮小剛明確表示:「我沒有所謂的陰陽合同,更沒有偷逃稅。這是有據可查的。」他澄清公司每年納稅幾千萬人民幣,個人所得稅累積也繳納了好幾億,「按照國家最低貧困線補助每月800元的標準計算,我和相關的企業為國家分擔了多少困難,救濟了多少貧困人口?」

▲馮小剛駁斥陰陽合約。(圖/翻攝自微博/馮小剛)

▲馮小剛回應風波。(圖/翻攝自微博/馮小剛)

此外,馮小剛提及近10年拍攝的電影,包括《集結號》《唐山大地震》《一九四二》《我不是潘金蓮》《芳華》,每一部主角片酬都沒超過人民幣500萬元,「那些網絡暴徒,你們對我仇恨由何而來?我傷害過你們嗎?你們能按住怒火問問自己嗎?我警告那些造謠惑眾的公號,不要煽動和綁架民間的戾氣,拿影視行業當出氣筒,這很卑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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